針灸推拿診療須知

治療前
1. 若有以下情況及早告知醫師
  1.1) 初次接受針灸、拔罐或推拿治療;
  1.2) 正值月經或懷孕期間(女性);
  1.3) 安裝心臟起搏器;
  1.4) 精神過份緊張或曾經有「暈針」史者;
  1.5) 近期曾接受手術者;
  1.6) 近期實驗結果有異常者(如凝血時間異常等);
  1.7) 過敏史(如酒精、碘等);
  1.8) 正使用以下藥物:
    1.8.1) 精神科藥物;
    1.8.2) 抗凝血藥物如華法林等;
    1.8.3) 阿士匹林
  1.9) 患有以下疾病:
    1.9.1) 嚴重心血管疾病;
    1.9.2) 心律不整、裝有心臟起搏器;
    1.9.3) 心肌梗塞;
    1.9.4) 癲癇;
    1.9.5) 腦部疾患;
    1.9.6) 容易出血傾向疾病(如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症、白血病等);
    1.9.7) 嚴重貧血;
    1.9.8) 動脈瘤、動靜脈吻合異常嚴重;
    1.9.9) 高血壓控制灸佳或血壓過低;
    1.9.10) 肺部疾病(如氣胸、哮喘、支氣管炎、活動性肺結核等);
    1.9.11) 肝臟疾病(如肝硬化等);
    1.9.12) 腎臟疾病(如腎衰竭等);
    1.9.13) 自體免疫疾病(如紅斑狼瘡症);
    1.9.14) 骨質疏鬆症;
    1.9.15) 骨折(並有金屬支架固定);
    1.9.16) 脊椎病;
    1.9.17) 傳染病(如乙型肝炎、愛滋病等);
    1.9.18) 皮膚病(如疥瘡、癬、帶狀疱疹等);
    1.9.19) 腫瘤;
    1.9.20) 糖尿病控制不佳;
    1.9.21) 各類傷口未癒合;
    1.9.22) 過度疲勞;
    1.9.23) 情緒病;
2. 劇烈運動後,應先靜坐休息15-20分鐘,使身體放鬆,才由醫師診治。
3. 接受針灸或推拿治療前,請勿空腹或飽餐。飢餓者可以先行進食少量食物。
4. 盡量穿著寬鬆衣物,並需要暴露身體穴位部份接受治療。如有需要,求診人可以要求第三者在旁。
5. 如有特別需要或協助,如加毛氈等,請通知醫師。

治療中
  1. 針灸治療的留針時間,一般約20分鐘;拔罐的留罐時間,一般約5分鐘;推拿時間按病情需要,而時間有所不同,故治療期間如有任何不適,如胸悶欲嘔、眩暈、大量冒汗、時間太長等,請通知醫師。
  2. 治療時應取舒適體位,過程中請勿隨意變動體位,以免發生彎針或滯針。
  3. 進行艾灸、溫針或照燈(TDP)治療時,局部皮膚感覺灼熱疼痛,請揚聲即時通知醫師。
治療後
  1. 針灸治療完畢,醫師會為病者除去身上的針灸物品,並檢查身上的針灸部位有否異常。同時亦建議病者或家屬自行檢查一次。
  2. 拔針後針處如有腫脹或痠麻,是針灸後遺留針感的常見現象,自行揉按則可逐漸消失。假若一段時間後仍有病楚存在,請告知醫師。
  3. 拔針後,針刺部份偶有出現少量出血,瘀血或血腫,請通知醫師處理。如有青紫瘀斑,24小時後自行熱敷,一般數天後會慢慢消退。
  4. 建議針灸後兩小時方可洗澡或進行水上活動。
  5. 拔罐後皮膚出現瘀紅,小水泡或皮膚發紅乃屬正常現象,一般1-2週可自行消失。
  6. 拔罐、艾灸、溫針灸或照燈(TDP)後如有起水泡,請盡快通知醫師處理。如情況緊急可向就近的醫療部門求助。同時請勿用高溫熱水洗澡或自行弄穿水泡。
  7. 建議所有治療後都應多飲用清水或流質食物。
  8. 如有任何治療疑問,歡迎聯絡我們的中醫師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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